<%if flash_ad<>"" then Response.Write flash_ad%>
打造通辽第一网络媒体
您所在的位置:通辽之窗 > 浏览正文

开发区中介奖励政策

http://www.0475.org  时间:2006-8-23 21:37:00  通辽之窗

  1、引进生产性企业在开发区购地建厂,按项目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0.5%或按投资企业实际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3--5%予以奖励。

  2、引进流通企业和服务类项目,按前6个月实际入库税额(150万元为基数)的3%予以奖励。引进职业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比照生产性企业奖励。

  3、非开发区工作人员争取国家、自治区计划外期日资金和国内外无偿资助资金和物资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10%予以奖励(含中介人费用支出)。引进低息有偿资金的,采取协商办法予以奖励。

 

来源: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作者:不详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相关文章
·开发区招商优惠政策
·投资优惠政策
论坛新贴
最新专题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