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申报对象: 区内申请股权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
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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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股权变更申请报告
2.董事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5.新任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合同、章程修正案
7.新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资信证明
8.原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
9.原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法律法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 所报材料为外文的,需附中文译本;材料清单中未注明是复件的,
一律提供原件.
办事时限: 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咨询部门: 综合服务局(管委会办公楼5楼)
咨询渠道: 电话:0475-8628330 0475-8628345
传真:0475-862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