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日政协通辽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辽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同意王宝湖副主席代表政协通辽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党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紧紧围绕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运用提案形式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向市党政部门提出了许多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承办单位认真做好提案答复、承办和落实工作,使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常务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提案的征集、审查、协办、督办、检查和落实工作,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提案制度建设为保障,积极开展提案评选、提案视察、提案调研活动,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通辽做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