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家住科区的田女士打来电话反映:21日,她在我市一大型超市花17.5元买了一瓶海飞丝牌洗发水。回家用了之后不仅起头皮屑,而且还有轻微的头疼,不知道是产品质量问题还是皮肤过敏。田女士觉得,十多块钱的东西买了不能用很可惜,于是根据购物小票上的提示“如果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可持购物小票在一星期内退换商品”想换一瓶。
26日下午,田女士去超市要求换洗发水时却被超市服务人员拒绝了,理由是洗发水使用后就不能退换了。她觉得不公平,27日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说:“洗发水不用怎么知道好不好用?” 关于商品的质量问题和超市是否应该对田女士的洗发水予以退换,记者采访了该店服务台的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场可以无条件退货,田女士使用洗发水之后产生的不适并不能说明产品质量有问题,因此不能退换。她还表示超市的产品都是通过正规的进货渠道进货,可以保证质量。另外,超市对化妆品等商品有特殊的规定,比如,化妆品、内衣内裤、书籍、音响制品等商品一旦开封便不给退货。(晓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