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将于近日颁布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无证导游以及流动无照经营等14类城市管理方面的处罚权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由城管执法机关行使。
《办法》共25条,主要明确了城管执法机关的职责权限、规范城管执法机关及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根据《办法》,城管执法权限包括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城市停车、无证导游以及流动无照经营等14类城市管理方面的内容。乱砍树木、侵占绿地等园林绿化方面的问题,违法停车场、超范围经营停车场等城市停车方面的问题,占压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等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问题,都由城管执法解决。《办法》明确,属于城管执法机关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职能部门不得再行使。
此外,《办法》加强城管执法机关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规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就城管执法机关与相关部门之间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工作配合等做了专门规定。
而且,今后城管执法遇到流动商贩,可以约定在适当的区域范围内共同管辖,也就是说,共同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由首先发现的城管执法机关查处,其他城管执法机关予以配合,这样就弥补了地域管辖的管理漏洞,并在制度上保证了对流动违法行为的无缝隙管理。
记者追访
“违法停车由城管开罚单”
说法不准确
“本市城管执法机关经过几次职能调整,职责权限范围涵盖13个管理领域近300项执法案由。”昨天,城管部门的业内人士对此解释说,《办法》只是首次对几经调整后的城管执法的职责权限作了确认,目前从权限上来说并无变化。他还告诉记者:“一些媒体所说的‘违法停车由城管开罚单’并不准确。”
该人士进一步解释说,“城市停车”一直是城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但指的是对停车场内的管理,“比如停车场挪作他用、设施不到位等”,而违法停车仍然是交管部门开罚单。
城管执法机关14类处罚权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市政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城市河湖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城市停车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
●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
●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
●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城管执法机关集中行使的其他处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