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计算汽车养路费滞纳金?
凡是养过汽车的人基本都知道使用车辆必须缴纳养路费,可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清楚滞纳金是怎么一回事,更不知道滞纳金是怎样征收和如何计算的,有的人甚至把滞纳金和罚款混同起来。其实滞纳金和罚款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义务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教育和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比例的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措施。
我国现行的汽车养路费滞纳金是这样规定的。根据国办发[2006]103号文件要求,交通部下发通知,要求从2007年起,养路费滞纳金统一按每日加收应缴费额的5‰计算。应缴滞纳金的公式为:应缴滞纳金= 欠缴养路费平均费额×5‰×滞纳天数。其中滞纳天数按欠费首月到计算当日的实际天数,欠缴一个月的,养路费平均费额按当月养路费额计算;欠缴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时,欠缴养路费平均费额按开始欠费月份到计算当月的欠费养路费总额的1/2计算。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因发生不可抗力原因形成欠缴养路费的,以及非恶意欠逃养路费、缴费义务人能够积极足额清缴养路费但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经省级征稽机构核准可适当减免滞纳金。
由此可见,现行的滞纳金征收政策是人性化的也是严格的。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养路费征收的网络化、规范化管理,基层征稽机构不但无权减免滞纳金,而且也无法操作和改变任何征收程序,因此要想减免滞纳金的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
要充分认识滞纳金的重要性、严肃性和严重性,不要小看一日滞纳金的区区数额,天长日久累计起来就是不小的数目,例如一台轿车(0.5吨)全年养路费需要960元,如果拖欠6个月(6×80÷2×5‰×(181-10)=206元)就要征收206元的滞纳金;拖欠12个月(12×80÷2×5‰×(365-10)=852元)就要征收852元的滞纳金,滞纳金数额几乎达到养路费本金的数额。照此推算,一台5吨或10吨的大型客货车,滞纳金的数额就要增长到小轿车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所以说拖欠养路费是不明智之举,拖欠日子越长往往造成的经济损失越大。希望广大车主尽早缴纳养路费,避免滞纳金造成的经济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