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4月8日召开的通辽市2008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考试考务会议上了解到,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考试首次将在全区开展。本次考试是国家教育部对民族地区高考科目改革的重大举措。通辽市对这次考试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考试领导小组,对全市“民族汉语考试”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简称MHK,是“民族汉语考试”的汉语拼音缩写),是专门测试母语非汉语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汉语水平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民族汉考三级考试的对象是用“民族汉考三级考试”代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的汉语文课程的蒙古语授课加授汉语的民族高级中学应往届毕业生、朝鲜语授课加授汉语的民族高级中学应往届毕业生、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三语”实验班的应往届毕业生。
民族汉考三级考试成绩在普通高考中的应用标准为:蒙古语授课加授汉语的考生参加民族汉考三级考试成绩满分300分,按满分150分加权处理后和外语考试科目成绩各按50%比例折合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朝鲜语授课加授汉语的考生参加民族汉考三级考试成绩满分300分,按满分150分加权处理后和外语科目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三语”实验班的考生参加民族汉考三级考试成绩满分300分,按满分150分加权处理后和蒙古语文(乙)科目考试成绩按50%比例折合为一科计入总分;民族汉考三级考试成绩当次有效。
民族汉考三级证书的颁发及其用途:三级考试成绩总分达195分以上,且听力、阅读、书面表达三部分成绩分别达到55分以上的考生,由教育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委员会颁发MHK三级证书。MHK三级证书作为有关部门在招生、招工、人员任用等过程中评价应考者汉语水平的依据;各类高等学校允许学生免修汉语课程的参考依据。
民族汉考三级考试实行全区统一考试,2008年民族汉考三级考试时间定为2008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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