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8日上午,开鲁县幸福镇保安村护青员王某(男,38岁,汉族,初中文化)、孙某二人,因本村村民陈某在野外放牧牲畜,欲对陈某做罚款处理,并将陈某的一匹马扣押到村委会,陈某未经许可,自行将马牵回家中。当日下午,王某、孙某二人到陈某家中,强行将马牵出院落想再扣押到村委会。在返回村委会的途中,遭到陈某及其妻子贾某的阻拦,在争夺过程中发生厮打,王某将贾打倒在地,其伤情经通辽市司法中心鉴定为轻伤。双方经多次调解未果后,于2008年4月将此案移交刑侦大队立案侦查,然而此时王某早已举家迁往外地,不知去向。
近日,经侦查员的努力,获得一条重要信息,即王某有可能在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或太卜寺旗的某采石场打工。得此消息后,5月19日,刑侦大队戴洪波带领民警日夜兼程迅速赶往锡盟,走访了十多家采石场,摸排在采石场打工的外来人员信息,经正蓝旗公安局和太卜寺旗公安局的大力配合,终于在太卜寺旗保昌镇秦家营子采石场将王某抓获。王某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