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播时期,家住扎旗巨日合镇必喜村的于老汉在本村商店里购买了24.5斤“哲单36”玉米种子,后来发现只出了一半苗,急得于老汉团团转,忙找店主理论。谁知店主一口咬定说不是种子的问题,他不承担任何责任。
于老汉情急之下,于近日领着老伴来到辖区巨日合工商所投诉。在听了工商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后,于老汉和老伴的脸上才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下午上班后,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将商店的店主请到了所里。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后,双方同意由所里进行调解,店主赔偿于老汉农业损失人民币800元,两个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按了手印。最后,工商所工作人员紧紧握住双方的手,大家都开心地笑了。
记者 尤均 通讯员 赵长发 李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