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丛磊 记者 尹龙飞) 近日,扎鲁特旗工商局对鲁北镇18户经营户违规使用超薄塑料袋进行了处罚,共处罚金1.5万元。这是全国实行“禁塑令”以来,市工商系统施行的首次违反“禁塑令”处罚。
6月10日,扎旗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鲁北镇部分经营户置国家“禁塑令”于不顾,仍在公开向消费者无偿提供超薄塑料袋,且有的经营户的柜台边仍然悬挂着违规塑料袋,整个店内看不到有关“禁塑令”的宣传及塑料袋有偿使用标识,并不能提供有偿使用塑料袋的记录和票据。由于这些经营户的行为违反了“禁塑令”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袋,并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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